5月18日,我校2017年度“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项目资助对象中期考核会在436会议室召开。副校长刘彦明、余本海、郑云出席会议,相关专家参加了考核会,纪委监察处有关同志列席会议。会议由刘彦明主持。
校人才办主任陈志勇介绍了考核会前期筹备情况、考核对象基本情况、考核对象业绩审核情况、中期考核标准以及考核结果的运用等。
刘彦明就考核工作作了具体安排。与会专家认真审阅了考核对象提交的考核材料,并结合“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项目中期考核标准进行了充分评议,确定了2017年度“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项目资助对象的中期考核结果。
刘彦明在主持时强调,实施“南湖学者奖励计划”是贯彻落实我校“人才强校”战略的重要体现,对我校人才引进、科研、教学、学科建设等工作都产生了积极地影响。就进一步做好“南湖学者奖励计划”工作,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继续把“南湖学者奖励计划”和“人才强校”战略结合起来,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发展平台;二是“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项目的考核工作既要严格依照文件要求又要尊重科学研究规律和人才发展规律;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南湖学者奖励计划”的项目管理,充分发挥项目的导向作用,尤其是学术导向作用,力争终期考核时多出成果、出好成果。